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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夥涉为王」——古楚方言引发的「砍头血案」

  「夥涉为王」——古楚方言引发的「砍头血案」

  《史记·陈涉世家》记载了这么一件事:

  陈胜王凡六月。已为王,王陈。其故人尝与庸耕者闻之,之陈,扣宫门曰:“吾欲见涉。宫门令欲缚之。自辩数,乃置,不肯为通。陈王出,遮道而呼涉。陈王闻之,乃召见,载与俱归。入宫,见殿屋帷帐,客曰:夥(伙)颐!涉之为王沈沈者!楚人谓多为夥,故天下传之,夥涉为王,由陈涉始。客出入愈益发舒,言陈王故情。或说陈王曰:“客愚无知,颛妄言,轻威。陈王斩之。

  文言看得累,我用白话说一下大意:

  喊出「王侯将相,宁有种乎」的陈涉,当了王以后,有一个当年和他一起「搬砖」的「屌丝」来找陈涉。

  看守王宫的卫兵就直接把他神经病给绑起来,丢在一边,也不通报陈涉。

  恰好,陈涉坐着「奔驰600」出宫,被他看到了,他就拦住座驾大喊:陈大王,是我呀!!!

  陈涉一看,原来是曾经一起给地主耕田当长工的楚国老乡,「老乡见老乡,两眼泪汪汪」,于是,陈涉就叫他上「奔驰600」,一起回到王宫。

  楚国老乡一进「大观园」,见到王宫高大巍峨,奢华精致陈设,就用楚国方言发了一个赞叹:

  夥颐(huo3yi2)!涉之为王沈沈者!

「夥涉为王」——古楚方言引发的「砍头血案」

  「夥颐」大致相当于今天的「多呀、大呀」,大致意思就是:「真牛X,陈大王真是王者气派」!

  没过多久,天下就开始传闻「夥涉为王」,暗含讥笑陈涉是「屌丝」突变「土豪」。

  当天下人都在嘲讽「夥涉王」,但陈涉的楚国老乡却越来越2b,见人就说跟陈涉在一起的「搬砖史」,钢铁基友,情比金坚。

  陈涉手下的谋士说,你的楚国老乡太沙雕了,如此妄人,有损大王的权威。

  于是,陈涉就把这个「夥颐老乡」杀了。

  可见「夥涉为王」这个成语,虽然出自陈涉,也是匹配黄巢、李自成、洪秀全......这些人的人设:

  起自底层,振臂一呼,席卷天下,其兴也勃,

  屌丝逆袭,不可一世,腐化滥杀,其亡也忽。

  可见「屌丝逆袭」虽然很励志,但是如何避免「夥涉为王」是一个古老的难题!

  毛爷爷深谙其理,他进北京的时候,就说:我们绝不当李自成。之后,反复强调这只是「万里长征走完第一步」,足见其清醒。

  楚人谓「多」曰「夥」,其实汉代扬雄的《方言》就有记载:

  《方言·卷一》:硕、沈、巨、濯、吁、敦、夏、于,大也。齐宋之间曰巨,曰硕。凡物盛多谓之寇。齐宋之郊,楚魏之际曰夥。自关而西秦晋之间。

  唐人司马贞《史记索隐》引用过东汉学者服虔的解释:

  楚人谓多为夥,又言颐者,助声之辞也。谓涉为王,宫殿帷帐,其物夥多,惊而伟之,故称夥颐也。

  宋代字书《广韵》:

  夥,胡火切,楚人云多也。

  清胡文英的《吴下方言考》云:

  「夥颐,惊羡之声」

  民国章太炎的《白话与文言之关系》也谈论过这个问题:

  《史记·陈涉世家》:『伙颐,涉之为王沈沈者』,伙颐、沈沈,皆当时鄙俗之语,不书,则无以形容陈客之艳羡。

  一句楚国方言「夥颐,涉之为王沈沈者」之所以能传遍天下,我想还是因为很多方言土语,其实比书面语更具感染力、更生动。

  关羽一言丧荆州

  汉末建安二十四年(公元219年),刘备进位汉中王,镇守荆州的关羽率兵攻陷曹魏的樊城,水淹于禁七军,斩杀魏将庞德,声威震动华夏。东吴孙权欲结好关羽,派使者为儿子求娶关羽之女。吴使来到关羽帐中,传达孙权结亲之意,关羽自然要谦逊一番,回答说:”吾女岂可配权子!” 意思是:我的女儿容貌丑陋,出身低微,怎么能配得上孙权的儿子呢?东吴使者是江南人,没听明白关羽的晋陕方言,将这句话听成了:”虎女岂可配犬子!” 又看见关羽面红耳赤,须髯飞扬,还以为触怒了关羽,急忙抱头鼠窜,逃回江东。孙权听到关羽将自己骂为狗,勃然大怒,派吕蒙率兵白衣渡江,夺取了荆州。关羽军败,被潘璋俘斩,真可谓是一言丧邦啊!

「夥涉为王」——古楚方言引发的「砍头血案」伶官一语讽军阀

  唐末藩镇李茂贞进入陕西关中的时候,放火烧掉了京城长安的许多坊市民居。李茂贞进宫朝见唐昭宗,昭宗慑于他的兵威,赐宴招待他。宫里的伶官安辔新看不惯李茂贞的跋扈无君,就编排戏剧讽刺李茂贞,把他称为”火龙子”。李茂贞既惭愧又恼怒,发誓一定要杀死安辔新这小子。于是安辔新请求皇上让自己到李茂贞割据的凤翔去拜见这个大军阀。李茂贞一看见安辔新,眼睛都绿了,大声责骂道:“你这个贱人竟然敢来乞求饶恕?”安辔新说:“我只是想来拜见您,并不敢乞求什么。” 李茂贞听后,情绪稍微安定了一些,又问安辔新:“你这样贫困节俭,不该得罪我,而应当乞求我。”安辔新乘机讽刺李茂贞在京城滥烧民居的行为,说:“我最近在京城里卖些烬余和木炭,就够用一生了,何必乞求于你?” 李茂贞被挤兑得哑口无言,只得哈哈大笑,并赏赐给了安辔新丰厚的财物。

「夥涉为王」——古楚方言引发的「砍头血案」官妓一笑嘲阁老

  明宣宗时期,杨士奇、杨荣、杨溥入内阁掌管朝政,号称“三杨”。一天,内阁举办宴会,官妓齐雅秀受命前来陪酒侍候。齐雅秀性情灵巧聪慧,宴席上的官员对她说:“你能让三位阁老开口笑吗?” 齐雅秀答道:“这有何难?我一敬酒,就能叫他们笑。” 于是她手捧酒杯来到三位阁老跟前。三位阁老问她:“今天为什么来晚了?” 齐答:“看书忘了时间。” 阁老问她:“看什么书?” 齐答:“《烈女传》” 三位阁老大笑说:“母狗还懂礼义!”齐答道:“我若是母狗,那么阁老们就是公猴(公侯)了!” 满座哄堂大笑。

「夥涉为王」——古楚方言引发的「砍头血案」

  事出在著名的紀大學士紀曉嵐身上,紀大學士是河北人,而當時朝上有很多南方的大臣。

  大家都知道,南方人說國語(不管是那時候的通用語還是現在的普通話)是有口音的,於是紀大人就寫了這麼首詩,每當有南方大臣上朝,就讓他們讀:

  館閣居官久寄京

  朝臣承寵出重城

  散心松寺尋宵宿

  喜幸花軒候曉行

  情切慈親催寸草

  拋撇蓬蓽譬漂萍

  身逢盛世述書史

  蠻貊氓民慕靈名

  結果把一個個都讀成了大舌頭……

  乾隆最開始樂得前仰後合,後來一看玩兒得太歡脫了,於是阻止了…

  四川人把“鞋子”叫“hai”子,跟“孩子” 谐音。

  一天,一个四川农村妇女在河边洗衣服,不小心一只鞋子掉到水里,不由大呼小叫起来:“哎呀,我的‘孩子’掉河里了!”当然她是用地地道道的四川方言叫的。

  无巧不成书,这时恰好一个外地人从河边经过。当他听到有孩子掉到河里了,二话不说就跳到水里捞起来。可是,捞来捞去,只捞到一只鞋子。他水淋淋地拿着鞋子爬到河边,疑惑地问妇女:“就一只鞋,哪有孩子啊?”岸边的女人高兴地叫道:“哎呀,这就是我的‘孩子’啊!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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